摘要:2018年海宁市教育系统第二批教师招聘88名公告 2018-04-13 09:47 浙江教师网 [您的教师考试网] 【导读】2018年海宁市教育系统第二批教师招聘88名公告,报名时间:2018年4月21日(星期六)上午
2018-04-13 09:47 浙江教师网 [您的教师考试网]
【导读】2018年海宁市教育系统第二批教师招聘88名公告,报名时间:2018年4月21日(星期六)上午9∶00至下午2∶30 教师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:2018年4月21日(星期六)上午9∶00至下午2∶30 教师招聘考试QQ群:219193724 备考推荐:2017年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名师网络课程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,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8名(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:2018年4月21日(星期六)上午9∶00至下午2∶30 报名地点: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(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1楼) 二、招聘对象范围 1.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。 2.海宁市生源或户籍(户籍以2018年4月2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,截止到2018年4月21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生源地是指经高考、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)。 3.年龄为18~30周岁(1987年4月21日至2000年4月21日期间出生)。 4.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 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不限户籍: 报考职教类专业教师岗位的; 报考音乐、体育岗位的;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; 4.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: (1)大学期间获得1次三等及以上校级年度(专业)奖学金的; (2)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。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,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,不能在2018年8月30日前提供的,不予聘用。 三、招聘条件、要求 1.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,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; 2.取得相应教师资格。研究生及应聘职教类专业课岗位的,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,如被聘用,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。 3.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,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(大专学历的须为师范类);报考其它教师岗位的,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岗位所需专业要求,详见附件1:《2018年海宁市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新教师计划》。 4.有特殊要求的岗位,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“其他要求”。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、学位证书报考。 根据《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》(浙人社发〔2014〕15号),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、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,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,不得报考。 属于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〔2013〕2号)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,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。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。 四、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.初审:应聘人员填写《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》(报名现场领取)一份,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(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)。 报名材料:身份证、毕业证书(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报考)(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,材料截至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)、教师资格证(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笔试、面试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)、户口簿(海宁生源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中迁往高校的户口页确定生源)、大专师范类毕业生师范证明、相关获奖证书(获奖证书必须是原件,证明无效。同时提供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)、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。 2.复审: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,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,复审合格后领取“准考证领取通知书”。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∶3时,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,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3人的岗位,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∶2时,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。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 3.考试:考试采用笔试(体育岗位为:专业能力测试)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